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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辽宁出台12条措施 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发展

    2022-05-26 16:53:23 来源: 工人日报

5月23日,辽宁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16家单位联合下发《辽宁省支持道路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针对企业较为关注的费用减免、金融支持、从业环境优化等方面,推出12条有针对性、时效性的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货运物流业的影响,解企业燃眉之急。

在税费减免方面,辽宁对货运行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留抵退税政策。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可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2年4月1日~12月31日,对货运行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等。对承租国有房屋的从事道路货运经营的企业或者个体经营者免除2022年3个月租金,2022年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可免除6个月租金。

在金融支持方面,对货运企业各类缴费也将延缓。货运企业可自主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降至5%。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也将在现行费率的基础上下调。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等费用也可适当缓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符合条件的货运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还将按企业规模进行不同比例的返还。为降低企业时间成本,相关部门对办理货运车辆和驾驶人牌证等业务,可采取预约办、集中办、上门办等方式快速办理,还可为货运企业的5台及以上车辆检验提供快速通道、延时检车、网上审核。

为货车司机纾困解难的举措包括:在各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出口设置核酸检测服务站点,为货车司机免费检测,并要求有资质的国企对货车检验检测按照不超过现价七折标准收费;对于货车不影响安全生产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包容免罚”,采取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进行执法等。(记者刘旭)

关键词: 道路货运企业 货车司机 货运行业增值税 留抵退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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