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名企 >
  • 央行发行3000亿元金融债 用于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

    2022-07-08 14:20:3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政策性、开发性银行发行3000亿元的金融债,用于补充重大项目资本金。央行表示,这个金融工具由国开行和农发行发行,重点投向三类项目。

央行官方微信公众号在7月1日晚发布的“答记者问”中表示,央行支持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分别设立金融工具,规模共3000亿元,用于补充投资包括新型基础设施在内的重大项目资本金、但不超过全部资本金的50%,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

根据6月30日国常会的公告,这3000亿元的金融工具将采用财政和货币政策联动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同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抓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央行指出,这3000亿元的金融工具主要投向三类项目,一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明确的五大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分别为交通水利能源等网络型基础设施、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地下管廊等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国家安全基础设施;二是重大科技创新等领域;三是其他可由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投资的项目。

多位政策性银行人士表示,这3000亿元的金融债并非之前给政策性银行新增的8000亿信贷额度的资金来源。2022年6月1日召开的国常会要求,对金融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要调增政策性银行8000亿元信贷额度,并建立重点项目清单对接机制,即这8000亿元信贷额度主要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范围较最新推出的3000亿元金融工具要小。

市场人士分析,此次3000亿元金融工具更像2015年8月推出的专项建设债。中泰证券研究所固定收益研究员周岳此前撰写的研报指出,从性质看,专项建设债属于国开行和农发行发行的专项金融债;从用途看,是服务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专项融资工具。专项建设债具有规模大但流程快,期限长但灵活性高,成本低等特点。

根据以往的操作,专项建设债的发行流程是,国开行和农发行定向发行债券,募资后设立基金;之后合格企业向政府递交基金支持申请;最后由国开和农发基金采用股权方式向所选项目注资,以满足资本金要求。

2015年的专项建设债的期限较长,为8年至20年;发行成本低,在中央财政给予90%贴息的基础上,专项建设债券的发行成本仅1.2%,远低于市场水平,且投资于国家重点项目,每年收取固定回报。加之2015年,发改委下调项目资本金比例,为做大杠杆率创造了条件。在平均25%-30%的资本金要求下,专项建设基金可撬动近4倍的市场投资,从而拉动经济增长。在2015年8月推出后,专项建设债飞速发展,直到2017年下半年逐渐退出。

央行表示,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应把握以下原则:一是按市场化原则,依法合规自主决策、自负盈亏、自担风险,保本微利,投资规模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二是投资项目既要有较强的社会效益,也要有一定的经济可行性;三是只做财务投资行使相应股东权利,不参与项目实际建设运营;四是按照市场化原则确定退出方式。

周岳指出,专项建设债对于拉动投资需求、稳定经济增长有较大作用。但是也可能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压力,带来财政贴息负担,或者可能挤出社会资本和商业银行贷款。如果重启,有必要对使用范围和相关流程做出相应调整,通过严格遴选项目、强化项目跟踪管理,保证资金的有效投放。

央行也强调,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落地需要中央各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共同发力,分工合作,涉及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产业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需要规范制度程序,明确责任分工,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资金方面,人民银行牵头支持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发行金融债券等筹资3000亿元。中央财政按实际股权投资额予以适当贴息,贴息期限2年。项目方面,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地方、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形成足够多的备选项目清单,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通过金融工具按照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投资。对于投资的项目,发展改革委选送有关部门,加强用地、环评等开工要素保障。监管方面,督促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做好工具运营、风险控制等相关工作。(彭骎骎)

关键词: 央行发行金融债 商业银行贷款 人民银行 股权投资额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