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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银保监会:鼓励AMC积极参与有关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

    2022-06-10 10:08:19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召开调研座谈会四个月之后,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如何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有了进一步的具体安排。

近期,银保监会下发了《关于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主业积极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鼓励AMC通过市场化收购处置不良资产、参与改革重组方案设计等方式,积极参与有关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

《指导意见》提到,资产管理公司要遵循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力度,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效率和效益;监管部门以适当方式加大对各类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不良资产情况的监管评价。此外,文件也鼓励资产管理公司接受金融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的委托,通过提供市场化估值定价、方案设计、顾问咨询等技术支持,以轻资产方式积极参与化解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

同时,《指导意见》要求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法合规参与改革化险,结合自身财务状况、综合业务能力、风险管控能力等因素,审慎论证可行性,严禁通过结构设计隐匿真实风险和不良资产“假出表”;另外,严禁资产管理公司直接出资持有风险金融机构股权,防止因处置风险产生新的风险。

“我理解这个文件主要是强调对中小金融机构尤其是中小银行风险的化解,前两年山西、辽宁都有一批中小银行合并重组,中小银行的风险化解目前也还在推进,比较迫切的问题,一个是要解决新的资本金注入的问题,另一个就是存量的不良债权需要AMC去处理,因为这也会影响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等一系列指标问题。”一位AMC子公司负责人提到。

另外,按照多位业内人士的分析,此次《指导意见》中关于适度拓宽AMC对金融资产收购范围的政策,有较大的积极意义。

《指导意见》明确提到,相关金融机构可以将五类风险资产转让给AMC公司:涉及债委会的项目;债务人已经进入破产程序;本金或利息等已逾期90天以上;债务人在公开市场发债已经出现违约;以及因疫情影响延期还本付息后再次出现逾期的资产或相关抵债资产。AMC批量收购前述这些资产的风险权重、操作规程参照不良资产批量收购业务办理。

“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要发挥作用,参与化解风险,都需要更多政策支持,特别是对业务范围的规定,这次文件是很好的支持和探索。”一位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高管表示。

此前,不少大型企业出现违约风险后,银行在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协调加入金融债委会时,都会以不纳入不良资产为条件,在报表中也不体现为不良贷款,以避免不良资产暴露。但有AMC人士表示,现实中不少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或者成立债委会的,很多都是受到银行或者地方政府的压力不纳入不良资产,导致AMC就不能收购这类资产。

也有AMC业务人士表示,这几类资产AMC以前有收购过,但是因为政策没有明确属于不良资产,都有一定合规或者批量收购上的障碍,此次文件明确后可以免除业务人员的合规顾虑,鼓励积极开展业务。“这几类资产中有的以前也收过,但各家具体项目具体分析,没有批量收购,也没有明确风险权重标准,这次应该是鼓励性的政策导向。”一位AMC公司的中层人士提到。

此外,为了优化AMC参与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的融资来源,《指导意见》提到,金融管理部门支持资产管理公司适度增加金融债券发行规模,降低融资成本,全面提升金融不良资产的收购和处置能力,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依法依规认购相关债务融资和资本工具;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持有资产管理公司发行的金融债券的风险权重,如满足相关监管要求,可适用商业银行权重。

对于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此次并非是监管部门首次提及。2022年2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在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专题座谈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听取有关部门关于促进中小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处置和兼并重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聚焦不良资产处置主业、发挥独特功能优势、助力化解金融风险相关政策措施。(朱亮韬)

关键词: 中小金融机构 融资成本 不良资产处置能力 金融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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