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资料图)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法院
公布了这样一起案件
↓↓↓
2021年6月,汤某入职珠海某世公司,月薪1.5万元左右。但入职后,实际工资并未达到1.5万元,且几乎逐月减少。
2021年12月,汤某以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规章制度违法为由辞职,起诉要求公司补发工资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某世公司辩称,为减少能源浪费,公司给办公经营场所设定了用电额度,规定每月超出额度的电费由员工分摊,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法院经审理认为:
汤某未在日常生活中消耗公司电力的情况下被扣除电费,不符合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也没有法理依据,故应将每月扣除的电费如数返还,补足工资差额。
某世公司在工资中扣除经营用电费用,属于克扣工资,汤某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被告某世公司支付经济补偿1.3万余元。
法院提醒:劳动关系的本质就是用人单位承担经营风险,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办公场所的公共用电费用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成本,在用人单位的会计报表中体现为成本,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 南国早报 责任编辑 唐元)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上一篇: 今年端午假期或成近五年最火端午!部分机票价格比高铁便宜 当前视讯
下一篇:最后一页
提到港口,你会想到什么?头戴安全帽的工人在操作吊机,还是一辆辆卡车
央视网消息:贵州省铜仁市思南县的大河坝镇位于武陵山腹地,在脱贫攻坚
央视网消息:眼下,在河北省沧州渤海新区黄骅市,旱碱麦迎来了收获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