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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什么创新型企业绕道海外上市?听听政协委员如何建议

    2018-03-04 17:54:00 来源: 华尔街财经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企业是创新的第一主体,各级政府应把促进创新企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国家核心战略位置。

当前美国推出全面减税政策,促使资本和企业特别是全球高新技术企业回流;香港放开同股同权要求,以吸引创新型企业赴港上市;全球对创新型企业的争夺更加激烈。

近几年,中国证监会在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方面作了不少工作,先后推出创业板和新三板市场,大力推动社会资源向创新型企业集聚,内地资本市场也培育了一匹有活力的创新型企业。但是,总体步伐并不大,距离建设创新性国家发展战略总体布局的要求差距较大。主要表现在:

1)创新型企业没有优先“绿色通道”可享受,在排队时间和审批环节没有体现出对其政策倾斜;

2)对创新型企业上市包容性和容忍度不够,依然刚性要求实现连续及较高盈利、依然刚性要求同股同权、依然对发行市盈率“一刀切”;

3)配套退市制度执行不力,优胜劣汰机制尚待完善,没有更好发挥监管应有作用;

4)没有考虑到投资创新型企业资本的特殊性和风险较大的特点,没有对其追求高回报提供机制补偿,对上市后减持和退出管得太死,严重影响其投资积极性。

总之,相关制度层面的限制与瑕疵,导致许多创新型企业只能转而绕道海外上市。为什么内地资本市场不能留住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世界级创新型企业?为什么内地资本市场没有培育出一批创新型“独角兽”企业?

A股如何吸引下一个腾讯和阿里巴巴?是摆在中国资本市场面前的挑战。在资本市场上活跃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创新公司,是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向的代表,是市场活力和生机的标杆。所以,应该让更多新技术新经济的创新企业在A股上市,应鼓励蚂蚁金服、华为、小米等在A股IPO。

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吸收国际资本市场,特别是美国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上市发行制度,增强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切实落实中央精神,切实支持和保护创新型企业的发展。建议尽快实现如下措施:

1)加快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率先推进注册制改革,在盈利标准、发行价格等方面放松行政管制,让市场说话;

2)大胆探索尝试同股不同权,放开重组审批,鼓励海外创新型上市企业回归A股或在A股分拆上市;

3)加强监管,强化退市机制,增强信息披露透明度,充分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在投资者保护方面的制度,如集体诉讼、财务造假入刑、追索赔偿等,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4)完善股票减持规定,区别对待,适度缩短创新型企业投资资本锁定期,调动其投资热情,让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傅军

新华联集团董事局主席

二〇一八年三月一日

关键词: 创新型 政协委员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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