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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两违建筑被举报两年仍未拆 乡政府:拆除会造成不良影响

    2018-09-12 14:34:59 来源: 中国企业网

导读:从2016年6月至2018年9月,因自家地里的庄稼被前面地邻违建的楼房遮挡几近绝收,沈丘农民李晓华实名举报他人耕地上违法建房至多个政府部门。期间违建房屋不但未被依法拆除还从一层陆续盖到三层封顶。当地乡政府对该信访处理意见显示:拆除会对周边造成更大不良影响。

为维权失去工作 投诉遭监管部门“踢皮球”

站在自家地头,看着被前方楼房遮挡阳光而枯萎的庄稼,年过半百的农民李晓华心疼的掉下眼泪。为了保护自家的口粮田,两年来他几乎跑遍了所有的部门,问题仍未解决,工作也丢了,精神几近崩溃…….。

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范营乡金庄行政村村民李晓华家有四口人,共分2.7亩地,为贴补家用他不得已常年广东打工,也很珍惜这份来之不易的工作。

据李晓华反映,2016年3月份同村村民李建才、李君领二人在其相邻(南)耕地上开始打地基盖房。六月份远在广东打工的李晓华才得到消息立刻向范营乡国土所和乡政府电话反映,未果。此时房子刚盖不到两层,无奈辞去工作回乡当面投诉请求拆除违建。国土所告知他所该履行的手续全部履行完毕,土地管理部门没有拆除违章建筑物的权力;其咨询得知乡政府是耕地保护的责任主体,但范营乡张健书记对他说:你们那里是一般用地可以建房的,你说的责任主体文件我也有也比你清楚,县国土局罚了人家款了,乡政府又没得到一分钱,现在让我去拆人家房子 ,让我装赖人,我才不干呢,要他们监察大队干嘛用,再说乡政府也没执法证,我是一级政府但没权利拆人家房子,你该找谁找谁吧。

乡政府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

由于乡政府和国土部门相互推诿致使二人的两栋房屋顺利封顶。无奈李晓华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最终在2017年3月20日范营乡政府出具一份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其中部分处理意见显示:一是沈丘县纪委已对李晓华反映问题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现正调查中;二是沈丘县国土局已经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范营乡国土所所长李孟友进行了免职处理;三是范营乡政府已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打击“两违”专项行动,以后坚决杜绝违法占用耕地行为;四是乡调查组经过深入调查认为,虽然李建才、李君领占用一般耕地建房违法行为,但如果对两家倾其所与积蓄建成的三层楼房强行拆除,将会引起更大后续群体性事件,并在金庄及周边行政村造成更大不良影响。

“宫殿”般建筑耸立田间

对其反映的情况记者来到了现场。在范营乡金庄村东头有一条不宽的水泥路,路东侧农田里的农作物长势喜人 丰收在望。但当事人李晓华的庄稼却大片的枯萎。紧邻庄稼的是耕地里拔地而起的两栋三层十几米高的楼房,宫殿般的正面造型,甚是气派壮观,耸立在农田里格外醒目。

耸立田间的建筑

这两栋房屋已封顶外墙尚未粉刷,东西各四间,共八间,加上中间缝隙40米左右。李晓华指着房子表示阳光被房子档得严严实实,庄稼不可能存活。一家的口粮全靠这点地,现在至少大半的庄稼几近绝收,生活根本无法保障。

另据知情人反映,被投诉的这两栋房子是金庄村村支书李飞供应的模板,不止这两栋,附近村民只要耕地上盖房基本都得让他干(有的大包有的只供模板),不然国土部门肯定来查也盖不成。并且他的工价和材料都比其他承包商贵,但都敢怒不敢言。

部门领导对采访问题集体“失语”

针对李晓华投诉金庄村李建材、 李君岭耕地上所建房屋是否属于“两违”?耕地性质是什么?对此建筑及投诉人诉求如何处理?刚开建李晓华就进行投诉为何没能及时制止直至违建封顶?乡政府信访意见对拆除违法建筑会造成不良影响是否与党的政策背道而驰等问题,记者电话采访了范营乡张健书记和沈丘县国土局张局长,电话均未接听,短信亦未回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七条之规定,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 破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

《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文件》豫办[2014]25号文: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中共周口市委文件》[2009]周发23号文:中共周口市委 周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的意见和《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沈政办[2014]6号文: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均明文规定责任主体问题。其中《沈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沈政办[2014]6号文规定各乡镇(办事处)是辖区域内耕地保护和土地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辖区内的耕地保护和土地利用秩序总负责、对土地执法监察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起主导作用,负责组织对违法建设及违法用地的制止、拆除和复耕。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分析认为,未经审批擅自占用耕地建造房屋,属于违法行为,当地国土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有权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责令拆除。

有关人士指出人民政府应依法治国、执政为民。地方政府既不能对违法事件包庇纵容更不能让合法农民处处为违法者让步妥协,这样不但会让农民寒心,更会失去政府公信力。当事人李晓华表示如果此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他将拼了这条老命来捍卫自己的尊严和权利。

对此事本网将继续关注。

关键词: 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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