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资讯 >
  • 广东出台实施细则 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

    2022-05-12 13:56:21 来源: 新快报

5月11日,记者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获悉,《支持港澳青年在粤港澳大湾区就业创业的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于日前印发实施,对支持港澳青年在大湾区就业创业相关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其中明确,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支持各地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等服务。

就业:到基层就业可获3000元补贴

《实施细则》适用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在支持港澳青年就业方面,可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基层就业补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等补贴。其中对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办理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申请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月不超过实际社保缴费额的2/3,最长不超过3年。

对毕业2年内的港澳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享受基层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对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并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的香港青年,可申请享受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为参加计划期间。

在大湾区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可享受职业技能提升补贴,补贴标准和申领程序等,按广东省现行培训补贴政策执行。

创业:最高可获50万元担保贷款

在支持港澳青年创业方面,《实施细则》明确,港澳青年创办的初创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登记注册满6个月、处于正常经营状态,且该港澳青年符合:属于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内地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港澳籍学生;属于毕业5年内的国外或港澳台高校的港澳籍学生;所创办企业属于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等三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标准为每人10000元。

在大湾区内自主创业且自筹资金不足的港澳青年,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其中,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小微企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定为省级优秀创业项目的港澳青年创业项目,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补助标准为5万-50万元。

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

《实施细则》明确实施“大湾区职场导师计划”,支持各地招募一批有内地职场经验和生活经历的港澳籍人士作为职场导师,为有意向在大湾区内地九市就业创业的港澳青年提供实习、岗位推荐、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职场导师服务期一般不超过3年,服务期满后可视情况延期。

对按要求提供服务的职场导师,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发放职场导师补贴。例如:通过推荐岗位、撰写介绍信等形式为学员求职牵线搭桥,学员在大湾区内地九市用人单位就业参保1个月的,按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学员在该单位就业参保6个月以上的,按4000元/人的标准追加补贴等。(麦婉诗)

关键词: 粤港澳大湾区 就业补贴 小微企业贷款 自主创业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