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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强化顶层制度安排 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2022-04-14 08:35:45 来源: 中华工商时报

近年来,广东始终牢牢把握创新驱动的“主战略”和“总抓手”,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责任担当,致力发挥市场化程度高、制造业发达、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强之“长”,勇于突破科技资源相对于北上江浙地区落后之“短”,创新驱动步伐坚定,基础坚实,成效显著,深厚的创新土壤和强劲的经济实力,推动着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走上量的扩张与质的飞跃同步迈进轨道。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广东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仍存在基础不牢靠、布局不合理、结构不均衡、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充分、科技成果转化利用不高等深层次问题,要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上继续走在全国前列,就必须进一步突破壮大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体制机制障碍,解决制约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足的短板,更好更快实现科技创新的重点突破,推动形成新的增长动力和比较竞争优势,提高国家战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和支撑力,在国际经济竞争中掌握主动权,实现跨越式创新发展。

探索成果

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重要位置,强化顶层制度安排,高质量完成《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修订,出台系列重磅政策,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在经费使用、成果权属、国资管理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着力破解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第一,突出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一是推动企业积极参与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建设。2020年7月,国家正式批复同意建设全国第四家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大湾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明确以信息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海洋科学为重点,重点建设深圳光明科学城、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广州南沙科学城等主要区域,聚焦应用基础研究、中试验证与成果转化等关键环节,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创新资源富集和市场机制发达优势,建立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协同发力制度安排。二是推动企业积极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运行。引入中核集团等相关领域龙头企业参与建设惠州中科院强流重离子加速器和加速器驱动嬗变研究装置、合成生物研究装置、脑解析与脑模拟装置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推动已建成设施向全社会开放共享。三是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建设创新联合体和产业创新平台。截至目前,累计争取获批建设国家工程研究中心7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5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含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45家、国家企业技术中心80家;组建省工程实验室108家,并围绕半导体及集成电路领域,组建首批6家省工程研究中心,上述创新平台2/3以上均依托企业建设。

第二,发挥部省院联合优势攻坚“卡脖子”技术。深化部省院合作,引进国家级创新资源在粤建设21家高水平创新研究院,中科院院属单位落地广东的机构或建设项目达86个,与中国工程院共建广东战略研究院。主动承接国家重大项目,部省联动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宽带通信和新型网络”重点专项,牵头承担重点专项项目31个。2018年起启动实施广东省九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省财政投入71.12亿元布局7批“先手棋”项目,带动社会投入154.14亿元,在“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阶段性突破。

第三,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一是省级财政资金牵头引领。2020年省财政安排省科技创新券1亿元,重点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者购买创新创业服务。设立省级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并联合有条件地市设立当地科技风险准备金池,对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贷款和知识产权质押投融资等业务发展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风险补偿。二是政策性资金杠杆撬动。2018年,省级通过注资方式成立省创新创业基金71亿元,重点支持重点领域种子期、起步期初创科技企业成长。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普惠性支持。在全面落实国家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基础上,鼓励有条件地市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增按25%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标准给予奖补。实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是支持企业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广东省自主创新促进条例》明确实行产权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利用财政资金设立项目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可由高校科研机构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此外,支持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建立财政奖补制度,对技术转移服务促成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签订的、除关联交易以外的登记技术合同交易额,以及引进境外技术交易额给予一定奖补,支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第四,探索大湾区科研要素一体化流动新路径。2019年6月,建立省财政科研资金跨境使用机制,建立科研绿色拨付通道;2019年7月,顺利拨付香港科技大学省级科研资金316.96万元,成为首例港澳高校参与省级科研资金科技计划的成功案例;2019年至2020年前后,启动两批20家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正式授牌。继续深化对欧洲、日本、以色列等国家的科技合作关系,汇聚全球创新人才共谋发展。创新启动“企业科技特派员专项”,探索“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新模式,采取揭榜制和经费包干制,实现企业技术需求与人才供给的精准匹配,2020年共吸引来自全球2360名高端科研人才。成功举办首届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科技成果对接会(数字经济专场),打造科技服务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品牌,初步探索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产融对接长效机制。

存在问题

尽管广东区域创新能力连续四年排名全国第一,但广东科技资源严重不足,基础研究领域长期处在薄弱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国家战略性科技力量与广东高质量发展、企业内在创新动力不适应、不匹配问题比较突出。

第一,创新资源投入不高,与经济第一大省的经济体量和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不匹配。尽管广东R&D经费绝对数全国第一,但2019年R&D经费占GDP比重为2.88%,仅列全国第四。2019年基础研究占R&D经费比重仅4.58%,低于全国6.03%,深圳仅为3.13%,低于北京14.7%、上海7.7%。科创业发达的深圳,基础科研较少获得国家资助,高校2018年立项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研经费占全国比重分别为0.93%和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43项,仅为北京的1/14、上海的1/8。

第二,重大科技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力度不足,与企业创新发展的强烈意愿不匹配。一方面,重大科技创新要素供给不足。从机构设施情况看,广东研发资源先天不足,国家重点科研机构和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在广东布局少,全省具有世界级水平的大学和研究机构屈指可数;从体制机制运行情况看,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大科技和创新规划的制定缺乏企业参与机制,重大原创性成果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缺乏源头驱动力,基础研究成果转化力度不够,不少创新成果“藏于闺中”“束之高阁”;从政策供给情况看,创新研发资金申报准入门槛高,科技型中小企业难以享受,资源配置主要以项目模式为主,零星分散,投入强度不高,公共财政科技拨款资助购买的仪器设备和形成的知识技术向企业开放共享不足。另一方面,重大科技创新需求和市场主体创新的内生动力强劲。面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行业共性技术研发、原创性研发功能严重不足,企业特别是龙头企业跨界融合、开辟新技术新模式的愿望非常强烈。统计数据显示,运用端的创新非常活跃。2019年广东R&D经费支出执行部门中,企业为88.5%;2019年广东3098.49亿R&D经费支出中,试验发展(2709.36亿元)远高于基础研究(141.86亿元)和应用研究(247.28亿元)。

第三,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尚未协调联动,制度优势未能完全转为制度红利。一方面,各级政府、不同部门间缺乏统筹设计,如工信部门有制造业创新中心,发改部门有产业创新中心,科技部门有技术创新中心,在科研项目管理、经费使用、人才引进、知识产权、版权市场、成果转化、收益分配等政出多门,存在创新资源分散和重复投资;另一方面,政策供给与企业创新需求有偏差,财政资金侧重于绩效考核和使用安全,鼓励事后居多,资金使用全过程要求严格,不仅与企业业务实际产生较大冲突,也不适应科技创新规律。

第四,科技创新资源不足人才短缺凸显,与创新发展需求不适应。广东高层次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总量偏少,入选世界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建设数量远低于北京、上海、江苏、湖北,人才培养供需不平衡。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情况监测显示,科技人才占职工总数只有1.1%,硕士、博士、海归占比分别为1.4%、0.15%、0.13%,明显低于北京、江苏。技能人才方面,如集成电路方面,我国集成电路从业人员总数不足30万人,缺口40万人,其中广东缺口至少10万人,占全国1/4。省内高校微电子专业大学生数量少,80%以上靠省外引进。

对策建议

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十四五”规划建议把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排在首位,更鲜明地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坚实支撑。对广东而言,就是要更好发挥优势,推进科研院所、高校力量的优化配置和资源共享,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让各类创新主体进一步释放创新潜能。

第一,强化国家战略引领,优化工作布局,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统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政府统筹协调作用,企业创新主体作用,促进市场与政府的双向互动,“政产学研用金”联动融合,各部门、各机构在国家创新体系中角色更清晰、定位更准确,各类主体间的动态协同持续增强。完善科技“五大体系”建设(协同创新体系、资源管理体系、基础支撑体系、人才培育体系、战略研究智库体系),整合多学科、多主体、多层级力量,形成部门、地方、全社会参与的新格局,最大程度地调动激发各方主体积极性,汇聚源源不断的强大力量。

第二,发挥大湾区独特优势,促进粤港澳科技要素协同集聚,打造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聚合高地。以建设粤港澳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为主抓手,吸引对接全球创新资源,支持港澳高等院校与内地科研机构、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立足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趋势,进一步创新高校在教学科研领域的国际化合作机制,引进世界知名大学、优势学科和特色研究院或实验室,将港澳优势科研力量纳入大湾区科技计划体系,把科教优势转化为科技创新能力。争取国家支持集中多层次合理布局若干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携手共建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畅通规则制度对接,夯实粤港澳大湾区科技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支撑。充分利用港澳资源加强国际合作,加快建设一批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和技术转移中心。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通过共同开发第三方市场等方式,积极推动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走出去,积极打造中国标准和中国品牌。

第三,发挥广东制造优势,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互动,实现更多“从0到1”的突破。发挥广东产业集群优势和资源禀赋,按照“四个面向”要求,预判或者超前布局一些未来卡脖子的技术,遴选一批核心技术或产品列为科技重大专项,通过重大科技问题带动,在重大应用研究中抽象出理论问题,进而探索科学规律,使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相互促进,全力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力争突破一批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和重大装备,逐步突破和解决“卡脖子”问题。

第四,重视企业重大战略科技全程参与,加大制度变革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一是提高企业对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的规划制定、项目决策的参与度,在决策机制上加大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类型企业技术带头人比例。二是发挥制度创新与政策扶持相结合的集成作用,为新技术新产品验证提供更多试验田,创造更多应用场景。发挥好政府创新创业基金作用,支持引导新技术新产品落地走向市场,并建立容错机制支持企业科研良性循环。三是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补助、企业境内外研发机构建设、企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中小型创新型企业增信授信、贷款贴息等普惠政策,加大企业创新资金支持。

第五,引导国家战略科技力量下沉,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一是鼓励支持国内外一流科研力量、大型央企来粤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中科院、工程院加强在粤科研力量,吸引世界500强等跨国公司研发总部或区域性研发中心落户广东,共同或独立设立实验室、研发中心、技术检测中心等,开展产业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二是引导支持龙头、核心企业联合高校与国内外科研机构、高水平创新主体开展合作,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发展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和创新产业化示范基地,建立跨界创新联盟,促进产学研用贯通,推进产业链、创新链融合,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第六,支持更多行业龙头企业“揭榜挂帅”,构建“技术创新+产业培育+产业基地”全链条创新模式,形成万千企业致力创新良好局面。制定出台“揭榜挂帅”一揽子政策措施,发挥龙头企业“揭榜挂帅”作用,支持重点领域产业链、技术链安全、自主性,引导大企业输出技术和装备,为中小企业提供一揽子智能化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创新和融通发展,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的领军和跨国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打造细分行业“单打冠军”,推动形成大企业“龙头”带动、中小微企业“特尖专精”的千千万万企业致力创新的良好局面。

第七,健全人才流动配置机制,加大人力资源的创新供给,涵养尊重科学爱护人才的创新氛围。一是打造“海外专家南粤行”新名片,拓宽多元便捷招才引智渠道,优化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布局,强化靶向引才,探索建立吸引集聚海外顶尖人才团队有效机制,促进一批高精尖缺项目落地。二是优化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管理服务体系,建立健全稳定支持、竞争激励相融的合理“基本科研经费制度”,鼓励创新人才自主组建科研团队,赋予领军人才更大科研决策权、科研团队更多自主权。三是加快改革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收益分配制度和转化机制,激发科技人员持久创新动力。

第八,畅通科技创新与金融资本对接,运用市场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建设多层次科技金融体系。一是推动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大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让拥有核心技术能力企业快速变现知识产权。二是推动科研机构与企业联合体、行业组织组建联合基金,引导企业精准投向投量,实现公共需求、产业需求和科研需求融合贯通,构建紧密联系的创新联盟,共同推进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第九,促进科技创新与社会资源结合,整合社会力量,推动多层次跨领域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融合发展。工商联联系面广,各级组织和商会都团结凝聚了一大批实力雄厚、有志投身国家战略科技建设的有识之士,要进一步发挥系统整体合力,打造“中国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大会”品牌,深化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科技成果对接会系列成果,健全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民营企业重大产业项目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和产融对接长效机制,共同建设全国民营经济改革创新示范基地。

关键词: 顶层制度 企业创新 金融机构 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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