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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两家银行理财子公司被罚430万元

    2022-06-08 13:34:17 来源: 新快报

近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显示,因理财业务存在多项违法违规,中银理财和光大理财分别被处罚460万元、430万元。这是自2019年6月首家银行理财子公司正式开业以来,监管部门首次对银行理财子公司这类新型资管机构开出罚单。

理财托管业务违反要求

据了解,中银理财被罚款46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有6项,涉及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杠杆水平超标、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理财公司对关联法人的认定不符合监管要求等问题。光大理财被罚款430万元,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则包括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等问题。此外,作为两家银行理财子公司的母行和托管机构,中国银行、光大银行也同时被罚。

“违规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将可能使得理财产品估值不准确,难以及时准确反映底层资产价值变动情况。而理财产品宣传不一致不准确,可能误导投资者,影响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定。”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近年来,随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加快,理财产品与金融市场以及其他资管产品的关联增多,对产品流动性和稳健性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银行理财或将迎来更严监管

6月2日晚间,针对此次处罚光大理财回应称,对于监管机构提出的意见和批评,该公司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并在现场调查过程中立查立改,除移动办公平台的安全管控正在持续优化整改中外,其他问题均已整改到位。此外,光大理财还表示,其管理的理财产品运作有序、表现平稳。

董希淼认为,此次处罚表明监管部门将重在加强制度规则检查和执行,确保相关制度办法落到实处。随着《理财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和《理财公司理财产品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等制度的出台,金融监管部门已初步建立起理财公司和理财业务制度规则体系。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金融领域“强监督强监管”严的氛围正在形成。4月29日,银保监会对外发布《理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银保监会表示,将持续督促理财公司强化内控合规管理建设,提高经营管理质效,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理财业务规范健康和可持续发展。(杨依泓)

关键词: 银行理财子公司 摊余成本 理财托管业务 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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